图为逯世泽在圆桌会上作主旨发言。
会上,逯世泽介绍,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顺利收官。第一个履约周期,我国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,年覆盖CO2排放量45亿吨,成为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,配额履约率达到99.5%。截至2022年11月15日,碳排放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1.98亿吨,累计成交额86.9亿元,交易价格每吨在40-60元范围内波动,呈缓慢上升趋势。
逯世泽表示,“目前碳价水平基本反映了中国火电行业降碳的成本,成交量和成交价格满足企业履约的基本需求,符合碳市场作为减排政策工具的定位,碳市场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。”
“目前我国碳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,面临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尚不充分、碳排放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两大挑战。”他指出,通过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,圆满完成了预期的建设目标,初步建立了制度框架体系,打通了关键环节,提高了企业低碳发展意识,提升了企业和管理人员水平,为下一步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逯世泽表示,下一步,我国将加快完善制度机制,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,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。
逯世泽表示,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一要突出“自愿减排”,突出企业的诚信管理;二要突出国际属性,标准要基本一致。“无论是配额市场还是自愿减排市场,都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实现‘双碳’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。”(完)
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 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 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 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 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 搜索 复制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